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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子計畫

 

1.  廣播式自動監視回報系統(ADS-B)

新飛航管理系統接收及處理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資料,本計畫為配合飛航管理系統啟用期程發展、測試及建置本區之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功能。透過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之資料鏈,機場內之航機、車輛及其他物體可自動發射與接收資料,如航機識別、位置及其他相關資料。本區可藉此補足現有雷達涵蓋不足之處(包括桃園國際機場以外機場及場面上之車輛),強化監視處理功能、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全球飛航管理系統概念並節省未來公共設施之成本。而成本遠低於雷達之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亦可達成安全、容量、效率等效益。其作用方式如圖一 ADS-B 應用圖示。

建置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需要三個部分-飛航管理系統整合、航機裝備與地面接收站架設。新飛航管理系統將具體接收及處理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資料功能。近年來,由於空中碰撞警告系統(ACAS/TCAS)與S模式次級雷達迴波器之升級,美國、澳洲及歐盟等國家建議將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列為法定機載裝備後,本區內機載1090MHz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裝備之航機日益增加。追隨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建議,機載1090MHz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裝備亦為本區之選項。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地面接收站現已經通過驗證,可作為航管監視服務之用。

臺北飛航情報區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建置計畫為期5年,自民國96年1月起至100年12月止,以達成初步作業功能。之後,視需要及國內航機裝備之增加陸續架設地面接收站以擴充涵蓋範圍,地面接收站之架設策略宜採漸進方式,以平衡作業需求與航機裝備。架設策略依涵蓋需求及效益,概述如下:

a. 國際航路:涵蓋20,000呎以上高度(需2座地面接收站)

   效益–與國際銜接、增強監視處理功能、補足/備援現有雷達涵蓋、航機安全飛越情報區

                邊界、縮減隔離標準使飛航操作更有效益。

b. 國內航路:涵蓋航路最低高度至5,000呎(需6座地面接站)

   效益–減少未來公共建設成本、增強監視處理功能、補足/備援現有雷達涵蓋、改善航空

                公司航務管制。

c. 近場:涵蓋延伸至最後進場點至1,500呎(需9座地面接收站)

  效益–擴充監視涵蓋、增強監視處理功能、補足/備援現有雷達涵蓋、強化目視飛航通訊

               追蹤以促進飛安、改善航空公司航務管制

d. 機場場面:涵蓋每日航行量10架次以上之國內機場場面(需10至12座地面接收站)

   效益–安全並具效益之場面活動監視、擴充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場面搜索雷達、其他機場

                跑道入侵/偏離監視功能 。

ADS-B應用圖示

圖一:ADS-B應用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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