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空電子設施依其性質及功能概分為七類,其良窳與飛航管制服務有非常密切之關係,如無良好陸空通信設備即無法達成駕駛員與管制員之正確溝通,飛航管制工作則無法提供。機場如架有儀器降落系統,則可以提供航機精確進場程序,即使機場能見度較低時,航空器亦可安全降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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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裝備 氣象裝備 助導航裝備 雷達裝備
飛航管理系統 機電及助航燈光裝備 監視設備(ADS-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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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裝備 |
飛航訊息處理系統(AMHS)提供航空固定通信網路傳遞飛航動態與氣象資訊,陸空高頻(HF)、特高頻(VHF)、超高頻(UHF)等通訊機與遙控對空通信電路(RCAG)提供航空行動、廣播、管制等業務服務,航管語音交換通信系統(DVCSS)提供管制席位平面及陸空通信並同時具有全天候錄音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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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裝備 |
自動氣象觀測系統(AWOS)及傳統氣象裝備提供風向、風速、溫度、露點、雨量、大氣壓力、能見度、跑道視程、雲幕高度等重要天氣參數以供氣象測報;航空氣象資訊查詢系統提供國內外飛行天氣觀測、預報及警告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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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導航裝備 |
| 以特高頻多向導航臺/太康儀(VOR/TACAN)、歸航臺(NDB)、儀降系統(ILS)、微波儀降系統(MLS)、定位臺(LOCATOR)等做為航空器航路及進場之助導航裝備。 |
特高頻多向導航臺/太康儀(VOR/TACAN) |
多向導航儀(VOR)提供航機以磁北方向為參考點之方位資料,依順時鐘方向每隔一度為其輻向。航機架駛員依據座艙儀表指示,循已選定之輻向飛航(飛向或背向多向導航儀),就可以達成航路上指向或者是終端近場之目的。多向導航儀(VOR)依其發射功率不同,涵蓋距離也相異,可分為航路多向導航儀和終端多向導航儀兩大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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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航臺(NDB) |
可發射無方向性之垂直極化波,航機藉由自動方向探知器(AUTOMATIC
DIRECTION FINDING - ADF)接收此信號,據以測出發射電臺之方位,其作用就好比燈塔導引船舶的方式,帶領著航機歸航。為航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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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降系統(ILS) |
| 儀降系統(ILS)主要包括左右定位臺(LLZ)、滑降臺(GP)、信標臺以及輔助之測距儀(DME)。 |
LLZ:
架設於距進場跑道末端約1000呎處,提供航機水平航軌信號,藉航機上十字指針指示器(Crosspointer Indicator)儀表之垂直指針指示,可獲知航機是否在跑道中心延長線上(On
Course)或偏離跑道中心線,如航機偏離航軌左方,指針將偏右,此時駕駛員依指針方向調整航機,即可再度ON COURSE。 |  |
GP:
架設於距跑道頭約1000呎處及偏離跑道中心線約250-600呎處,提供航機垂直航軌信號,藉航機上十字指針指示器(Crosspointer Indicator)儀表之水平指針指示,可獲知航機是否在滑降軌上(On Glide Path)。通常滑降角視各機場之地形而定為2.5度至3度,目前本局各機場之滑降角均為3度,如航機偏離航軌上方,指針將偏下方,此時駕駛員依指針方向向下調整航機,即可再度On Glide 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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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E:
測距儀提供航機距離資料,藉由航機上之詢問機(INTERROGATOR)以UHF頻帶的詢問脈衝向地面的答詢機(TRANSPONDER)發射信號,再由答詢機自動地發射答詢脈衝,依據詢問機收到答詢脈衝之時間,就可以推算出航機所在之距離。
目前本總臺所使用測距儀均與其他裝備搭配使用,如與多向導航儀(VOR)同址>,可同時測航機之距離和方位,稱為多向導航儀/測距儀(VOR/DME);與儀降系統(ILS)同址>,提供航機航軌及距離,稱為儀降系統/測距儀(ILS/D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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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儀降系統(MLS) |
| 主要包括方位臺(AZ)、仰角臺(EL)及精密測距儀(DME/P)。 |
| 方位臺AZ: |
| 架設於距進場跑道末端1,000呎處,提供航機以跑道中心線左右各40度水平航軌信號,可藉此角度範圍內各角度進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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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仰角臺EL: |
| 架設於距跑道頭1,000呎處並偏離跑道中心線,作用與滑降臺(Glide Path)相似,提供航機垂直方向 0.9°-15°航軌信號,可藉此角度範圍內各角度進場,發射功率一般為40W,涵蓋約20浬。 |
| 精密測距儀DME/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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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航機更精密之距離資料,藉由航機上之詢問機(Interrogator)以UHF頻帶的詢問脈衝向地面的答詢機(Transponder)發射信號,再由答詢機自動地發射答詢脈衝,依據詢問機收到答詢脈衝之時間,就可以推算出航機所在之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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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臺(LOCATOR) |
| 定位臺設備與歸航臺相同,僅發射功率較小,其效涵蓋距離約在10浬~25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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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裝備 |
本總臺現有航管雷達含長程雷達(Long
Range Radar)、中程雷達(Medium Range Radar)及終端雷達(Terminal Radar),以搜索飛行於航路上及各機場終端近場管制區之航空器動態。涵蓋範圍分別為長程雷達半徑220浬、中程雷達半徑140浬、終端雷達半徑60浬。
航管雷達系統含初級雷達及次級雷達,初級雷達系統為全固態式,發射之電磁波碰撞物體所反射之微弱信號經接收處理後,分別檢出航空器距離、方位及氣象資料。次級雷達則搜索檢出航空器之高度及電碼。
航管雷達搜索所得之航空器動態資料傳送航管自動化系統,顯示於雷達幕提供飛航管制員執行飛航管制服務。
除航管雷達外,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並裝設都卜勒氣象雷達(Doppler Weather Radar)供航空氣象之觀測及預報使用,其最大涵蓋範圍為130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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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管理系統 |
| 飛航管理系統建置於北部及南部飛航服務園區,南北互為備援,以中央監控、集中管理方式運作,同時配合整體飛航服務作業需求,重新調整空域,可大幅縮減航管單位間之協調介面,快速有效執行航管作業。 |
| 飛航管理系統(ATMS)具有飛航管制(ATC)、飛航流量管理(ATFM)及空域管理(ASM)等3大主要功能,並導入多重訊號源追蹤系統(MSTS),結合雷達、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ADS-B)及多點定位系統(MLAT)等監視訊號,確保訊號來源穩定,保障飛航安全與增進空域使用效能。 |
| 本系統所建置之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ADS-B)系統及飛航情報區間資料通訊功能(AIDC),係分別利用衛星定位及數據鏈通訊科技,提供精確的航機位置,並補足雷達監視涵蓋之不足,同時以自動化方式取代人工作業與鄰近飛航情報區交換飛航資訊,提升資料取得之即時性與正確性。 |
| 另外飛航管理系統具有提供航機到場管理(Arrival Management)、飛航流量管理(Flow Management)及提供精確之離到場資訊等多元先進之服務功能,系統依據航機性能、航班資訊、天氣狀況、跑道使用狀況,與相鄰之飛航情報區進行流量調節,安排航機到場順序及速度調節,可避免航機滯空時間過長、空域壅塞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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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及助航燈光裝備 |
不斷電供電系統(UPS)及緊急備用發電機,提供各項裝備穩定之電源供應。助航燈光則有跑道中心線燈、跑道邊燈、滑行道邊燈、指示牌燈、目視滑降指示燈、進場燈、落地區域燈、順序閃光燈等提供飛機進場降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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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設備(ADS-B) |
| 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系統(ADS-B)及多點定位系統(Multilateration)等技術為基礎之機場場面監控強化系統。 |
| 位於桃園國際機場的場面監控強化系統是由16個接收站臺(其中有4個兼具發射站臺功能)所組成,能夠偵測機場場面航機與車輛動態。16個接收站臺能夠接收Mode A/C回復信號、Mode S回復信號與ADS-B廣播信號,地面站臺精確接收(測量)由答詢機或車載裝備所送達訊號的時間差,利用三點定位原理,不同站臺所接收到訊號時間差是不同的,不同的時間差代表著航機與地面站臺不同的距離,地面站臺將時間差的訊息傳送至中央處理站臺,中央處理站臺以此計算出目標的精確位置。 |
| 除了利用多點定位原理來計算目標物精確位置,所接收到的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系統(ADS-B)信號,信號本身即包含目標物的GPS位置資訊,所以可從ADS-B廣播信號解析出目標物位置資訊與呼號資訊。 |
| 凡位於桃園機場欲裝設車載裝備之車輛,需事先藉由本總臺所訂定「桃園國際機場操作區車載ADS-B裝備呼號識別設定及管理規定」來辦理,以取得合法授權之Mode S位址與呼號代碼。相關規定請參考本總臺網頁→政府資訊公開→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專區→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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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場面監控強化系統的單一站臺相關裝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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