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因地處東南亞及西太平洋空運要衝,故所提供之飛航服務至為重要:為使飛航本區域之國內外航空器皆能獲得安全之飛航服務,乃於民國四十一年六月十五日正式成立「臺灣飛航情報區」。
民國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簡稱ICAO第十八屆理事會協議,劃定「臺灣飛航情報區」由我民航當局管轄,並提供飛航管制服務。同年八月十六日為使飛航本區域之國內外航空器皆能獲得安全之飛航服務,ICAO正式將「臺灣飛航情報區」更名為「臺北飛航情報區」(Taipei 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 簡稱Taipei FIR)。
民國四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國際民航組織於澳洲召開太平洋地區飛航管制會議時,通過修訂「臺北飛航情報區」之東界至東經一二四度,即為現行本區之疆界,為南至北緯二十一度與「馬尼拉飛航情報區」交界,北至北緯二十九度鄰近「仁川飛航情報區」,東至東經一百二十四度連接「福岡飛航情報區」,西至東經一百一十七點五度與「香港飛航情報區」交界,其空域共約十七萬六千平方海浬。目前臺北飛航情報區內計有國際航路十三條,國內航路四條,構成完整的空中航路。
民用航空局於民國五十八年九月,為了提高行政效率,統一指揮管理,充份有效運用人力、物力及財力以達成飛航服務最高效能及品質,將原直隸屬民航局之飛航管制處、航空通信總臺、航空導航總臺及臺北航空氣象臺等四單位合併而成立飛航服務總臺。
飛航服務總臺職掌為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及國際標準,對飛航於臺北飛航情報區內之國內外軍民航空器提供一切有關飛航情報、飛航管制、航空氣象、航空通信、地面助導航設施等之綜合性安全服務,確保臺北飛航情報區中之飛航安全及空運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