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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21 政風電子報第178期

新冠肺炎疫情下 主權公民運動再起

調查局專門委員 陳能鏡
 
限制人民自由與權利的防疫措施引發反彈,也激起主權公民運動再起,是否會激化成恐怖主義並發動重大恐攻,值得關注。

 

2019年12月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國大陸武漢市爆發,迅速蔓延全球,確診及感染死亡人數急速上升。各國政府為防堵疫情擴散,紛紛關閉國際邊界,甚至封州或封城,要求人民未獲允許不得外出,其後更強制人民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人 民旅行、就業等自由受到嚴格限制,掀起拒戴口罩運動、還我就業權示威活動 等,挑戰政府權力,甚至暴力攻擊執法人員,主權公民運動(Sovereign Citizen Movement)隱然再起,且伴隨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世界各國,再次成為令人關切 的國內恐怖主義主流。

 

曾是最具威脅性的國內恐怖主義

 

一、缺乏組織的恐怖主義運動

 

主權公民運動起源於美國,已存在數十年,他們宣稱,美國政府於1933年宣布放棄金本位貨幣,並與外國簽訂的貿易協定中以人民為抵押物,即已破產倒閉,他們也認為美國政府所作所為並非以人民最大利益為依歸,因此不承認聯邦、州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政策及規定,自我免除對政府應有責任與義務,包括納稅、遵守法律、持有駕照始可駕車等。他們自稱為「主權公民」,自認為在形體上雖居住於美國,但獨立自主(sovereign or separate from)於這個國家,有時亦稱為「憲法人」(constitutionalists)、「自由人」 (freemen)或「非居住美國的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s)。本質上,他們就是一個自認政府對他們無管轄權的個人所連結而成的鬆散網絡。

 

主權公民的理念想法古怪,令人不敢茍同,其自造車牌、駕照甚至貨幣的行為,也屬輕微犯罪,只有在舉辦研習班傳播理念及教導他人如何透過詐騙手法以消除借貸及獲取資金時,以及冒充或威脅執法人員時,才會引起關注,但奧克拉荷馬市聯邦大樓爆炸案澈底翻轉此種看法。

 

二、執法人員最關切的國內恐怖主義

 

1995年4月19日上午9時許,一輛停在奧克拉荷馬市中心艾佛雷德‧穆拉 聯邦大樓(Alfred P. Murrah Federal Building)前的卡車爆炸,炸毀該大樓及附近建築物,造成168人死亡及近700人受傷。美國執法人員當天即逮捕主謀麥克維(Timothy McVeigh),另一主謀尼可斯(Terry Nichols)於4月21日投案。

 

這是美國本土於911事件前最嚴重的恐怖攻擊事件,促使聯邦政府於1996年通過實施《反恐怖主義及有效死刑法》 (Anti-terrorism and Effective Death Penalty Act)。經調查發現,2名主謀過去是陸軍同袍,一起加入拒絕承認聯邦政府及執法機關合法性的激進運動團體「愛國者運動」(Patriot Movement),尼可斯更是一名不折不扣的主權公民運動者,他於1992年2月宣布放棄美國國籍,宣稱自己是名「非居住美國的外國人」,不持用美國駕照,也不付信用卡費。調查另發現,本案主謀最後選擇艾佛雷德‧穆拉大樓,因該大樓內有緝毒局(DEA)和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證明他倆是沖著美國執法人員而來。

 

2015年時任美國司法部助理部長卡林(John Carlin)在奧克拉荷馬市爆炸案2周年紀念會上,引用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恐怖主義及對策全國研究聯盟」(National Consortium for the Study of Terrorism and Response to Terrorism) 2014 年研究報告指出,主權公民是聯邦及地方執法人員最關切的議題,已超越伊斯蘭激進主義(Islamic Extremism)。

 

三、好與政府展開法律戰

 

主權公民主張與政府的關係是一種契約行為,有權單方主動與「非法政府」切割分離,一旦如此,即取回自己的主權,此時這個非法的「事實政府」(de facto government)對主權公民無任何管轄權。因此他們反抗政府所訂頒的法律與規章,甚至與政府展開冗長的法律戰,並援引美國獨立宣言、盧梭契約論、美國憲法修正案、共同習慣法(common laws)、布萊 克法律辭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等文件中之「不可剝奪權」、「公民不認同權」、「拒絕與政府簽署契約權」等詭辯詞彙, 有人稱此行為是「文件恐怖主義」(paper terrorism)。更甚者,主權公民私設「通用法庭」(common law courts),並向政府官員發出逮捕令。

 

四、主權公民理念已蔓延他國

 

主權公民運動本是美國本土恐怖主義,但因網路興起與普遍,1990年代末 期,已輸出至加拿大、澳洲及英國、愛爾蘭、奧地利等歐洲民主國家。奧地利警察於2017年4月間逮捕26名主權公民運動分子,他們均是「奧地利聯邦」(State Union of Austria)成員,拒絕承認奧地利共和國的權威與合法性,此次遭警方逮捕,因他們當中有些人涉嫌企圖挾持當地法官、銀行人員及政治人物,並計畫以自己的方式進行審判。

 

防疫措施下的大反彈

 

奧克拉荷馬市聯邦大樓爆炸案後,民眾對主權公民運動的同情與認同一度消退,但2008年全球經濟大衰退及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促使主權公民激進 分子與反政府民兵組織(antigovernment militia)及白人至上主義激進分子(white supremacist extremists)相互激化或合流,主權公民運動將日趨暴力化,執法人員與主權公民接觸機會增加,成為意外暴力事件受害者機會亦增加。

 

 2010年5月2名阿肯色州警察,在40號州際公路執行例行性安檢,當攔下一部休旅車時,車內一對父子拒絕出示證件,雙方發生爭執,16歲的兒子突然拿出 AK47自動步槍攻擊警察後逃逸,後在槍戰中雙雙遭警擊斃。事後調查發現,38歲的父親Jerry Kane是名主權公民激進分子,經常到各地出席研討會,教導如何逃避繳交貸款。

 

2020年7月美國康乃迪克州發生一起凶殺案,1名土地承租人因未付租金,與地主爭吵,一怒之下將地主頭砍下,案發後,拒絕與警察及檢察官對話,並主張以主權公民身分免於被起訴。

 

新冠疫情嚴重地區或國家,當地政府強制人民戴口罩及保持適當社交距離,或實施禁足令、宵禁、封城、國境關閉等措施,並對違犯者採取嚴罰嚴懲手段,但主權公民運動者認為自己的自由和權利受到壓制或剝奪,採取不合作作為,甚至對執法人員施暴。

 

2020年5月,1名40歲婦女未戴口罩行走於新加坡一處攤商市場,遭旁人規勸時回稱:「我是一名主權(公民),人們可能有所不知,意思就是,我未與警察 簽約,與警察毫無關係,警察無權對我說嘴。」同年8月3日,澳洲墨爾本1名女警在購物中心擋下1名未戴口罩婦女,雙方發生爭執並扭打,其間這名38歲女子曾抓住女警的頭重擊地面。事後維多利亞省警察首長巴頓(Shane Patton)表示,主權公民自認為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其襲警行為完全不能接受。巴頓警長另指出,已發生多起人民在檢查哨拒絕出示證件並咬傷警察事件,墨爾本正面臨人民加大反抗防疫措施這個嚴峻又危險的挑戰。

 

結語

 

2020年9月世界衛生組織(WHO)再度警告,第二波疫情將「非常嚴重」,各國政府復紛紛採取更嚴厲的防疫措施,人民的自由及權利將再次受到公共衛生命 令更嚴重的壓制。此氛圍有利於主權公民 運動理念意識的傳播與被接受,未來潛在的同情者、認同者及追隨者人數增加可期。

 

主權公民激進分子攻擊目標,主要鎖定警察、調查官、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近期美國風起雲湧的「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運動,亦是一種對執法人員的不信任運動,兩者未來發展亦值得關注。

 

---本文轉自法務部調查局清流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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