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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公告

汰換鵝鑾鼻及三貂角長程航路雷達採購案-更正公告
108-09-20 點閱率:379
【標案案號】A1080455LG048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標案名稱】汰換鵝鑾鼻及三貂角長程航路雷達採購案
【機關代碼】3.15.6.50
【機關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單位名稱】供應室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原公告日】108/09/04
【公告日】108/09/20
【截止投標】108/10/17 12:00
【開標時間】108/10/17 14:00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482 財物類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買受,定製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採購金額級距】巨額
【預算金額】637000000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Y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萬元
【聯絡人】詹孟雯
【電子郵件信箱】itree@anws.gov.tw
【聯絡電話】02 87702227
【傳真號碼】02 25167101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開標地點】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供應室會議室
【履約期限】本案分兩階段執行,詳如招標文件規定。
【履約地點】其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電子報價】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500
【文件代收費】25
【系統使用費】50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後續擴充】否
【辦理方式】自辦
【廠商資格摘要】1、凡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者(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本案長程雷達採購同性質(航管雷達)之契約,其累計航管雷達數量達到2座(含)以上(其中一座雷達需含初級雷達及具MODE-S功能之次級雷達),並應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正式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4. 有關各項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更正公告:考量本案有申辦各項文件之作業需求,且等標期適逢國定雙十假期,延長等標期2日,至108年10月17日中午12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5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本採購案採資格、規格與價格乙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5.本案廠商如欲赴現場查勘,請先通知本總臺聯絡人,俾便安排相關事宜。本總臺聯絡人:朱工程司志鵬(02-87702180)或賴課長育昭(02-87702178)。 6.本案履約期限: (1)第一階段三貂角雷達執行部分:於決標日起520日曆天內完成三貂角長程航路雷達(含MOCK-UP)之安裝、陣地測試及720小時信心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2)第二階段鵝鑾鼻雷達執行部分:於本總臺通知開始施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鵝鑾鼻長程航路雷達(含MOCK-UP)之安裝、陣地測試及720小時信心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是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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