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服務總臺安全政策聲明 維護飛航安全及提升飛航服務品質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以下簡稱總臺)主要任務,並以「飛航安全,世界一流;飛航服務,顧客滿意」為施政願景。為達此願景,總臺已訂定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實施計畫,落實執行飛航服務安全管理系統,持續改善作業流程,經由日常作業風險管理、安全監督與評量確保所有作業均符合國家規範及國際民航標準,以達成最高安全績效水準為目標。 飛航服務總臺承諾: 1. 全力支持推動安全管理系統,透過提供相關資源、促進安全作為、鼓勵安全報告及安全溝通,營造組織安全文化;積極關注安全管理如同關注組織其他核心事務管理。 2. 確保安全管理為所有管理者及全體員工的主要責任。 3. 明確律訂所有管理者和員工執行安全管理系統及展現作業安全績效責任。 4. 建立並執行危害識別和風險管理流程,包括提報危害因子的安全報告系統,以消除或緩解各項作業所導致具有危害後果的安全風險,將安全風險降低至合理可接受的水平。 5. 支持公正文化的推行,確保不對經由安全報告系統揭露安全問題的員工進行懲處,除非揭露內容確實屬於非法行為、嚴重疏忽,或者對規章和程序的蓄意漠視。 6. 確保外部支援單位或承商提供之系統或服務達到總臺所要求的安全標準。 7. 遵守法令規章的要求和標準,並持續精進。 8. 根據實際的安全績效指標和安全績效目標,制訂和量測總臺的安全績效。 9. 藉由持續監控及量測安全績效指標,定期檢視並調整安全目標,持續提昇總 臺的安全績效。 10. 確保有充分的技術純熟及訓練有素的人力資源,執行安全政策和相關作業。 11. 確保所有員工能夠獲得充分且適當的航空安全資訊及訓練,有能力處理安全 事務,其工作技能可勝任受分配之任務。 飛航安全為總臺核心價值,各管理階層與全體員工對於達成總臺最高安全績效水準均負有責任,並將竭力為提供安全且優質之飛航服務共同努力。 總臺長 黃麗君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