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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17 政風電子報第122期

政風電子報第122期

踐行廉政倫理                推動廉政透明
 
政風電子報第一二二期 發行日期:2016-2-17
 
◎廉政警示站
一、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林○○涉嫌行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
林區管理處臺北工作站公務員案,業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有罪。
林○○係景翔舞台設計有限公司股東,緣該公司因占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臺北工作站管理之國有林地,經該工作站技佐許○○等人於民國 103 年 12 月 05 日前往該地溝通協調返還占用土地事宜時,詎林○○為使該公司所屬工廠違法占用國有林地案免予被取締,竟基於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之犯意,於許○○等人公務結束離去時,將一裝有新臺幣 2 萬元之牛皮紙袋交付予許○○,惟經許○○等人拒絕收受,並當場退還上開現金。
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認事證明確,將林○○所涉前揭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將林○○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提起公訴,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有罪判決後,林○○復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業經該院於 104 年 12月 22 日判處林○○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 6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1,000 元折算 1 日,褫奪公權 1 年。
二、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詹○○、簡○○侵占公有財物案,業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
詹○○、簡○○均係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下稱基隆市環保局)清潔隊隊員,負責基隆市區環境衛生工作,均係依據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依基隆市代清除處理廢棄物自治條例規定,申請人得以書面向環保局申請化糞池之清除處理,代清除費每車次新臺幣(下同)1,000 元,代處理費 200 元,合計 1,200 元;代清除處理廢棄物各項費用由環保局負責收取並製發收據。詹○○、簡○○明知基隆市環保局所收取之化糞池代清除處理費用應繳回環保局,渠等 2 人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共同基於侵占職務上持有公有財物之犯意聯絡,於民國104年2月16日至基隆市中山區健民街清理水肥(化糞池),向民眾收取代清除費用 1,200 元後,未依照規定將該筆款項繳回基隆市環保局,而由其 2 人均分侵占。
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認事證明確,移送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將詹○○等 2 人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提起公訴。
---本文轉自法務部廉政署全球資訊網---
 
◎廉政新聞—推動「食安廉政平台」維護國人飲食安全及健康     
「食品安全廉政平台」之規劃推動,係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統籌與食安管理相關中央及地方機關政風機構藉由建置跨域整合網絡,及透過廉政工作能量之適當導入,以協力現有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之貫徹落實,促進全民健康之維護保障。
在「食品安全廉政平台」之下,依機關業管職掌範圍,目前已有衛生福利部政風處、財政部政風處及嘉義縣政府政風處等 3 個政風機構組成「食品安全廉政工作小組」;其中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基於食品安全衛生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政風機構立場,以推動執行「食安情資蒐集運用」及「食安稽查會同參與」2 大專案任務目標,邀集財政部、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等中央部會及所有直轄市、地方政府等 27個政風機構跨域籌組「食品安全廉政工作小組」。
政風人員機動擇案會同參與各食品安全衛生主管機關執行食安稽查,主要功能係在會同稽查過程中,提供「公務機密維護」、「廉政倫理遵行」、「稽查程序正義」及「偶突發事件協處」等 4 大廉政服務。業務單位在進行食安稽查時,常受外力干擾,例如某食品業者疑有將過期產品改包裝繼續販賣之情事,衛生局稽查時,遇到業者之品管主任,於稽查過程中不斷提出質疑及干擾,並當場打電話向衛生局副局長抱怨,又揚言要透過議員於議會修理稽查人員,經會同稽查之政風人員適時出面協助妥處後,使稽查工作順利完成。又如某業者遭人檢舉於製作炸豬皮過程中涉添加吊白塊、硼砂等違法添加物,稽查人員赴現場稽查時,業者找地方民意代表到場關切,政風人員於現場做相關存證紀錄,對於業管稽查人員確有實質上之助益。
在「食安稽查會同參與」制度實施初期,確曾遇有部分食安稽查人員質疑政風人員的參與是在「監視稽查人員」、「會干擾稽查」,但在歷經政風人員適時協助稽查人員排除突發狀況,發揮正向效益後,食安稽查人員對政風人員共同參與服務轉為肯定,並獲得衛生主管機關大力支持。
「食安廉政平台」成立後,政風人員陸續蒐報食安情資,相關情資經移廉政署肅貪組續查而偵破之案件,如下:
一、輻射區食品闖關案:關務署臺北關關員洩漏查緝機密,讓業者事先提供「合格樣品」供檢疫人員檢驗,如有檢驗未過者,即行賄轄區衛生局人員,為不實封存銷毀程序,使安全堪虞之食材流入市面,讓民眾花費高價購買日本輻射區水產、泰國生鮮綠蘆筍及活蟳等不合格食品。104年4月28日由廉政署駐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及海巡署宜蘭機動查緝隊等,同步搜索犯罪嫌疑人辦公室及住所計14處,查扣相關證物,並帶回犯罪嫌疑人等到案說明。
二、查獲藥商門神案:食品藥物管理署官員藉由查廠業務之機會,與多家藥廠負責人私下會面並涉嫌收受賄賂,進而協助藥廠於PIC/S GMP 評鑑後可應付稽查以順利營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刑法洩密等罪嫌。104年8月5日由廉政署駐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會同衛生福利部政風處、食藥署政風室人員,同步搜索並約詢涉案公務員、廠商等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到案說明。
另藉由平台跨域聯繫,結合業管單位查察違反食安案件之成果摘要如下:
一、風○公司涉嫌食安不法案:「食安廉政平台」接獲風○公司生產之「羅○○冰鎮紅酒」外標貼標示原料為「紅葡萄」但卻無任何進口或採購葡萄果實紀錄之情資後,即督導財政部政風處籌組工作小組,並會同司法警察單位共同偵辦。本案查察完竣後,財政部政風處督同國庫署政風室研提興革意見專簽首長核可,並促成國庫署召開專案會議修正「檢驗基準」與建立「查緝制度」。
二、東石牡蠣產銷履歷驗證機構異常案:廉政署「食安廉政工作平台」接獲疑有業者偽造牡蠣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情資後,即請農委會政風室協調業管單位進行相關事項之查證。經查業者偽造情事屬實,權管單位對業者進行行政裁罰,違法事證經政風單位簽陳機關首長後,移送轄管檢察機關偵辦。
三、緝獲走私劇毒禁用農藥案:財政部政風處暨所屬關務署政風室、臺中市警察局政風室等政風單位,結合臺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警力共同偵辦不肖集團 40 餘人,利用快遞方式走私農委會公告之禁用農藥「護谷」(Nitrofen)、「三苯醋錫」(TPTA)及「因滅汀」 (Emamectin benzoate) 、「 亞 滅 培 」(acetamiprid)、「歐殺滅」(Oxamyl) 等近 3 公噸,該等非法禁用農藥毒性強烈,已被我國及多數國家禁止銷售和輸入,一旦流入市面使用,易使懷孕者產生畸胎,嚴重危及國人健康,殘留農藥可能破壞土壤,對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亦有嚴重和長期的影響。全案依違反農藥管理法等規定,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前揭案件皆係政風單位蒐報,透過平台運作結合司法警察單位及權管機關調查處理,廉政署「食品安全廉政平台」除將持續督導政風機構執行食安稽查會同參與,如發現特殊或異常狀況,將視需要規劃辦理適當之內控作為等措施,即時研採風險控管與防弊處置;另案關邊境管制查驗及衛生單位之公務人員涉及不法情事,廉政署必擴大查察,俾善盡維護民眾食的安全與健康之責任。!
---本文轉自法務部廉政署全球資訊網----
 
◎資訊安全宣導—2015年最糟糕密碼(Worst Passwords of 2015)排行
安全應用與服務供應商SplashData 於1月19日公布了去(2015)年全年度最糟糕密碼(Worst Passwords of 2015)排行,前3名分別為“123456”、“password”及“12345678”。
此份排行為SplashData依據2015年200萬筆外洩的密碼資料分析所得,其中“123456”及“password”兩組密碼已連續兩年蟬聯冠亞軍,而前10名中即有超過半數的6組密碼為連續數字的組合;此外,依鍵盤排列順序所組合的密碼,如“qwerty”及 1qaz2wsx”等,於前25名中亦占有3席。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民眾亦喜好使用與時事或運動賽事相關的密碼,如“starwars”、 “princess”、 “football”及“baseball”等亦榜上有名。
由此份資料得知,仍有許有民眾為方便輸入或記憶而使用了非常容易被猜中的不安全密碼。資訊服務處提醒您,如果您有使用到此份排行所列的密碼,請務必立即進行變更,密碼長度需為8位元以上之英、數及符號組合,且不同的網站及系統,亦需要使用不同的密碼,如此方能避免過於輕易的被有心人士所猜中及濫用。
SplashData公布的2015年最糟糕密碼排行如下:
排名 Password 與前次(2014年) 排名比較
1 123456 Unchanged
2 password Unchanged
3 12345678 Up 1
4 qwerty Up 1
5 12345 Down2
6 123456789 Unchanged
7 football Up 3
8 1234 Down 1
9 1234567 Up 2
10 baseball Down 2
11 welcome New
12 1234567890 New
13 abc123 Up 1
14 111111 Up 1
15 1qaz2wsx New
16 dragon Down 7
17 master Up 2
18 monkey Down 6
19 letmein Down6
20 login New
21 princess New
22 qwertyuiop New
23 solo New
24 passw0rd New
25 starwars New
(資料來源:SplashData,https://www.teamsid.com/worst-passwords-2015/)
---本文轉自中央研究院資訊服務處- ITs通訊網頁--
 
◎常見詐騙案例犯罪手法及預防方式—你被騙過嗎?快來看看104年詐騙手法之TOP 3
刑事警察局統計去年(104)詐騙案件發破案件數,顯示國人最常遭詐騙手法依序為: ATM解除分期付款設定、假網拍以及假冒名義,案件數分別為2,978件、2,608件、2,493件,財損金額分別達新臺幣(以下同)2億2,487萬7,736元、7,828萬4,968元、3億6,663萬3,186元,此三項詐騙手法導致民眾財損金額共計6億6,979萬5,890元;另統計去年(104)前十大高風險賣家為:露天拍賣、86小舖、SHOPPING99、奇摩拍賣、HITO本舖、小三美日、金石堂網路書店、衣芙日系、奇摩超級商城、樂天。呼籲民眾購物應慎選網路賣家慎防個資遭外洩,另購物網站業者應加強防護措施,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及交易安全。
「ATM解除分期付款設定」是詐騙慣用手法,民眾利用網路進行各項活動,包括拍賣、購物或是訂房、訂機票、訂演唱會門票,抑或是代購等,網路的便利性卻容易為詐騙集團所利用,部分網站因防護措施不足,屢遭駭客入侵竊取交易資料詐騙消費者。通常詐騙集團都以工作人員疏失、訂房錯誤遭刷卡12次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前往ATM解除分期付款設定,在此要提醒民眾自動櫃員機ATM絕對沒有解除分期付款設定的功能,就算誤設分期付款也不會有帳戶遭到不斷扣款的問題,接獲類似電話務必去電向銀行查證,以免掉入詐騙陷阱。
「假網拍」詐騙手法是去年民眾遭詐騙案件數第二高,民眾除透過拍賣、購物中心,近來也不少人透過FACEBOOK不公開代購社團購物,許多遭詐案件顯示民眾看到物品價格遠低於實體賣家,又因為網購方便且價格便宜則立即匯款購買,但常常都是匯錢後收不到物品,金錢石沉大海,賠了金錢也拿不到商品。
「假冒名義」的詐騙手法也是許多人常常會遇到的,假冒名義的方式有很多種,例如假冒親友、猜猜我是誰、假交友等手法均是,詐騙集團通常會盜用親友的LINE、WHAT’S APP、微信等通訊軟體帳號和被害人謊稱缺錢急用,要求其立刻匯款救急,抑或是用竄改來電號碼電詢被害人「猜猜我是誰?」,被害人通常都會回答一位親友的名字,詐騙集團便會順勢回答,接著寒喧數日後便要求拜託幫忙匯款。其實詐騙集團不管利用何種理由,其目的就是要索詐金錢,但仍要提醒民眾面對親友的借錢請託,仍要再三求證後再幫忙。
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網路交易應謹慎小心,並慎選有良好防護機制的網站或賣家,保障自身的交易安全,在刑事警察局官網、165反詐騙宣導FACEBOOK粉絲專頁以及165防騙宣導LINE官方帳號均有相關案例供民眾參考,在此也特別提醒民眾遇到疑似詐騙的電話或聽到關鍵字「ATM解除設定」等,不要懷疑就是詐騙,也提醒民眾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摘取自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網站----
 
◎消費者保護資訊專區—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展店快,消費糾紛亦增加,消費者應注意自身權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針對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消費爭議案件一直居高不下,日前再次邀集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地方政府消保官及業者研商如何降低爭議案件,並要求業者針對缺失,提出改進方案,以避免消費糾紛。
近年國人健身風潮盛行,尤其過年期間大吃大喝,許多民眾年後開始到健身房瘦身,因應健身風氣越來越興盛,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快速展店,會員人數倍增,惟消費爭議案件亦持續增加,行政院消保處統計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所在縣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新竹市)消費爭議案件從民國100年至101年2年總申訴案件527件,到103年610件,104年之消費申訴案則增至646件,104年申訴案件中以教練課程解約退費佔最大宗,其他消費糾紛類型諸如「因健康因素要求請假或退費未果」、「教練不當推銷多筆課程,致消費者無法在期限內使用完畢」、「轉點手續費問題」、「客服專線人員處理客訴之態度不佳」等爭議。
關於World Gym世界健身中心消費爭議案增多,雖然業者表示因擴店增加會員人數,及經濟不景氣致解約人數增加,因而消費糾紛加多之情形,惟行政院消保處卻認為不宜以此為藉口,因而於今(105)年1月13日邀集相關機關及業者研商解決並降低爭議案件,要求業者須儘速針對上述健身中心消費糾紛,嚴格規範教練不得不當鼓吹會員購買過多教練課程,同時研議教練課程堂數上限;對於會員提出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書時,即應核准請假;研議會員於單點使用一段期間後,因故轉點可免收轉點費用;落實改善客服專線人員處理客訴之態度及方式,俾減少爭議發生,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擇至健身中心運動前,除了聽健身中心服務人員解釋與說明外,應詳細審閱契約,契約審閱期至少三日,務必看清楚再簽名避免糾紛,又契約中未明定而係業務員口頭承諾事項應於契約中寫清楚;另外購買教練課程時也要衡量時間及體力,切勿因人情壓力而購買過多教練課程,致逾期而使用不完衍生爭議,同時注意場所的公共安全,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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