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話題|佳節送禮熱絡,廉潔界線要守好!
中秋佳節將至,親友間互贈月餅、柚子表達心意,是生活中常見的節慶習俗。
然而,公務人員面對廠商、受稽查或監督對象、申辦案件當事人或其他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人所致贈的禮品、邀宴時,更應留意《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避免因一時不好意思或疏忽,造成不必要的廉政風險。
佳節可以歡慶,廉潔不能打折!
⚖️【以案為鑑】一盒月餅的廉政風險
【情境案例】
某機關承辦人員於中秋節前夕,收到正在承辦該機關採購案件之廠商寄送的高價禮盒及餐券。該員認為「只是節慶送禮,金額也不算太高」,因此收下。事後相關案件接受檢視時,該受贈情形亦受到關注。
【政風解析】
對公務人員而言,判斷節慶餽贈是否可以收受,不能只看禮品價值高低,更應先確認送禮者與本人是否具有職務上的利害關係,以及是否可能影響公務執行或特定權利義務。
面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的餽贈,原則上應予拒絕或退還;如符合相關規定之例外情形,始得受贈。
別讓一盒月餅,成為廉政風險的起點!
🔍【收到禮品怎麼辦?】自我檢視三步驟
① 看「對象」
送禮者是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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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人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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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稽查、監督或管理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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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申請、請託或接受審查之民眾或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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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與本人職務具有利害關係之人員
② 看「情形」
不要只問「有沒有超過 500 元」,還要確認是否屬於偶發、且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等法定例外情形。
「金額不高」並不代表一定可以收。
③ 看「時機」
目前是否正值:
採購招標|履約驗收|稽查裁罰|補助審核|案件審查
等業務期間?
如果答案是「是」,更應提高警覺。
💡 拿不準能不能收?先拒絕、先詢問政風室,是最安心的做法!
🎁【受贈財物處理 SOP】
第一步|婉拒或退還
遇有與本人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應當場婉拒或退還,並適度表達謝意。
第二步|儘速退還
如因未能當場拒絕,或以郵寄、快遞等方式送達而無法立即退還,應儘速設法退還。
第三步|無法退還時
如因特殊情形無法退還,應於受贈之日起 3 日內簽報長官並知會政風室,依規定辦理後續處置。
⚠️ 特別提醒|親友代收也要注意!
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公務員之配偶、直系血親及同財共居家屬,以及透過第三人收受後再轉交公務員本人或上述人員之情形,均有相關推定受贈之規定。
因此,請親友或他人代收,並不當然可以避免廉政倫理規範的適用。
🍽️【不只送禮,邀宴也要注意!】
中秋節期間,除了節慶禮品外,也可能收到廠商或業務往來對象的聚餐、餐會或其他飲宴邀請。
公務員對於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飲宴應酬,原則上不得參加;如屬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活動或其他符合規定之例外情形,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收到邀請別急著答應,先確認身分、場合及是否符合例外規定。
📌【廉政小提醒】快速 Q&A
❓廠商送來的月餅才幾百元,可以收嗎?
👉 不一定。
仍須確認是否具有職務上的利害關係,以及是否符合偶發、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等法定例外情形。
❓廠商說只是中秋節問候、大家都有,可以收嗎?
👉 仍應先確認是否具有職務上的利害關係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大家都有」或「只是節慶問候」,並不當然表示可以收受。
❓請同事或家人代收,可以嗎?
👉 不代表就可以規避規範。
透過第三人收受後再轉交,於符合規定之情形下,仍可能被推定為公務員本人受贈。
❓最安全的做法是什麼?
👉 不確定,就先拒絕;有疑義,就先詢問政風室。
同仁如遇廉政倫理相關疑義,或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等情形需要諮詢,歡迎隨時洽詢政風室。
法規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至第7點、第10點。
祝全體同仁
中秋佳節愉悅、闔家平安、廉潔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