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LETTER
113-02-26 政風電子報第216期

​購買房屋時,自來水、電力、天然瓦斯管線費用由何人負擔?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壹、「預售屋」

一、自來水、電力部分
    不論內管或外管費用,均由「建商」負擔。

二、天然瓦斯部分
(一)內管費用,由「建商」負擔。
(二)外管費用,由「買賣雙方議定」,但未議定者,由「建商」負擔。

三、內管或外管之定義係以「預售屋基地範圍」做區分。

四、「外管」費用,係指「預售屋基地範圍」以外銜接公用事業管線之配管及相關費用。

五、詳細內容可參閱「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驗收」之規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法規及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贰、「成屋」

一、自來水、電力部分
    建商「不得」將自來水、電力內、外管線費用自房地總價中拆分而另行收費。

二、天然瓦斯部份
(一)原則:建商「不得」將天然瓦斯內、外管線費用自房地總價中拆分而另行收費。
(二)若有以下例外情形,建商「得」向消費者收取天然瓦斯之「外管」費用
1.訂約日在109年1月13日以前,而買賣雙方約定天然瓦斯「外管」之費用由消費者負擔者,買賣雙方即應依約定內容履行。
2.訂約日在109年1月13日之後,但該建案先前已用「預售」方式銷售,而買賣雙方約定天然瓦斯「外管」之費用由消費者負擔者,為維持同一建案之一致性,當該建案其後以成屋方式銷售時,亦得以同樣方式收取天然瓦斯「外管」之費用。

三、內管或外管之定義係以「成屋基地範圍」做區分。

四、「外管」費用,係指「成屋基地範圍」以外銜接公用事業管線之配管及相關費用。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疑難解答〉---

飛航服務總臺©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0594 臺北市濱江街362號(地理位置圖)

政風檢舉專線:(02)87702059、87702054、87702147

Email:ethics@ms1.anws.gov.tw

隱私權保護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