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LETTER
111-12-20 政風電子報第202期

旅遊行程中發生行程縮水或變更,該怎麼辦?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一、對於旅行業者沒有依照旅遊契約所訂定的旅程、交通、食宿或遊覽等項目的事宜,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兩倍差價的違約金。

二、但如果不是旅遊業者所造成的因素,例如天候、戰爭等因素,那麼為了維護旅遊團體的安全與利益,旅遊業者必須依實際需要變更行程;如果變更的行程超過原本的費用,旅遊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若少於原有的費用,則應該將多餘的部分退還給消費者。

三、對於旅遊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業訂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供消費者參閱。

四、如有爭議,可向交通部觀光局、地方政府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申訴。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疑難解答〉---

飛航服務總臺©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0594 臺北市濱江街362號(地理位置圖)

政風檢舉專線:(02)87702059、87702054、87702147

Email:ethics@ms1.anws.gov.tw

隱私權保護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