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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27 政風電子報第168期

政府與平台業者共同落實口罩政策與法律規範

為防杜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期間,有不肖業者對徵用口罩哄抬價格或囤積居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除於本(2)月4日邀集網路平台業者研商自律規範,阻却網路平台業者販售之口罩價格異常外,又於本月18日邀請台灣臉書(Facebook)社群網路平台(以下簡稱「臉書」)及相關主管機關開會。「臉書」稱將依公司政策處理違反社群守則或違反台灣法律的內容。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在網站上販售國內生產製造或國外進口之醫療或外科手術口罩,須符合藥事法及「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之規定,取得藥商(局)許可執照及醫療器材許可證始得販售;倘未取得或未揭露藥商(局)及該產品許可證等相關資料而有販售行為,即屬違法。國內各網路平台業者業已建立自律機制,即先行檢視平台業者販售之口罩價格,一旦有異常之情形,即予以下架,此項機制運作已有相當成效,惟有部分業者因此轉而在「臉書」繼續販售,迄今已收到約20件檢舉案件。因此,行政院消保處遂邀集「臉書」、相關主管機關及地方消保官開會研商。「臉書」將依公司政策處理違反社群守則或違反台灣法律的內容,並協助宣導,以免平台使用人不慎觸法。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現政府徵用之口罩有價格異常、囤積或品質瑕疵等情事,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文轉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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