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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22 政風電子報第199期

​假分期、真貸款,消費權益-停、看、聽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1.假分期、真貸款,消費保障新制要注意!
(1)業者仲介第三人提供消費者貸款,負有消費借貸契約告知義務;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消費借貸契約亦同時終止或解除。
(2)業者自行提供消費者貸款(分期付款),禁止債權再轉讓給貸款機構。


2.分期付款很可以,小心魔鬼藏在利息裡!
分期付不見得比較划算,聰明消費應注意總價與內含的利息。


3.消費權益—停、看、聽!
面對假分期、真貸款,消費者應確實停(評估消費需求及能力)、看(確實審閱契約條款)、聽(蒐集業者評價及權益資訊)。


4.閱讀更多(連結-「消費保障新制說明https://consumer.moeasmea.gov.tw/files/10488/0C6A08C7-40E6-4324-BE4B-AC21198FE801」)。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疑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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