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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31 政風電子報第169期

嚴守防疫法令,確保大眾健康!

文/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今年的舊暦新年假期,只要在通衢大道上轉一轉,就可以發現到處都有人 龍在超商門前排隊,每個人都戴著口罩,看不出他們臉上帶有一絲過年的歡悅,原來他們排隊,焦急地只是想買到可以防止「武漢肺炎」侵入的口罩,可是「粥少僧多」, 超商那有這麼多存貨可以充分供應顧客,有些人怕錯失購買機會,寧願守在超商門口不想離開,也有人四處去打聽,那裡超商有貨就到那裡去排隊,就像趕集一樣四處奔波,這些口罩亂象,衛生主管當局認有改善必要,在二月三日宣布,自二月六日起,民眾要買口罩,必須持健保卡到當地的健保藥局購買,沒有藥局的地方,則向當地的衛生所購買,每週一人只能購買一次二個。這一決定雖可以暫時解決超商門口大排長龍的困境,會不會只是將困境自超商移轉到藥局,則有待時間來證明!要解除這種搶購口罩亂象惟一方法,是增加生產,貨源充足後,到處都可以買到,搶購風潮就不致發生。口罩之亂的主要的原因,在於大陸爆發的「武漢肺炎」情勢愈來愈嚴重, 原因至今不明。據說是去年十二月間, 有人在河北的武漢市一處海鮮批發市場,購食不明的野生動物,這種野生動物身上帶有類似 2003 年所發生的 SARS 病毒,這種病毒原先被病毒專家稱作「2019 新型冠狀病毒」,大陸主管衛生的「國家衛健委」於本年二月八日對外宣布,己正式將其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為「新冠肺炎」,英文簡稱「NCP」,一般人習慣上仍以「武漢肺炎」稱之。這種病毒與 SARS 病毒相似度雖近百分之八十,但並非同一病株。致死率雖較 SARS 低,但傳柒力卻比 SARS 強二十倍。病情剛開始時大陸武漢衛生當局未加重視,直至同年十二月中旬,發現該項新型病毒可以透過人體接觸與飛沫傳染他人,這才開始緊張,但此時已無法阻擋,報載:截至本年二月二十二日為止,大陸確診人數已高達 76,370 例,死亡者也有 2,347 人之多。這些驚人數字,未來還有向上發展的趨勢!據新聞報導:「新冠肺炎」,已快速向全球各地擴散,至二月二十二日為止,除我國及香港、澳門二地區外,另有二十七個國家都發現確診的病例,鄰 國南韓單日確診逾二百病例。疫情如此嚴重,難免人心惶恐,大家感受到的不只是生命、身體受到此種疾病的威脅,日子拖久了,也會影響到經濟層面,有經濟學家坦率指出: 「武漢肺炎」帶來的經濟損失,估計要比 SARS 高出四倍。 我國與大陸只有一水之隔,受到對岸爆發的「新冠肺炎」影響在所難 免,我國衛生主管當局竭力防止,至二月二十三日為止,仍出現確診病例二十八例,最後二例為無出國史的父子。除了二例已痊癒出院外,我國目前所發現 的確診病例中第八例係第五例的丈夫,是夫妻間感染而來,可見這種病毒的確會因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受到感染。 我國第十九例係一白牌計程車司機,曽在本年的一月二十二日搭載一位自浙江返台過年的一位台商,在車上一直咳嗽,這台商回家後就自主管理。白牌司機過年後曽與家人及親戚聚餐,至二月三日因流感陰性住進負壓隔離病房,已於二月十五日死亡,生前最後一次檢疫與死後抽驗,病毒都屬陽性,同桌餐聚者除這位司機外另有四人確診,使確診人數由十八例躍升至二十三例,白牌司機載過的浙江台商被找到後經檢驗已無病毒,再進一歩檢驗他的血液,發現有病毒抗體,證明他曽經感染過「新冠肺炎」。白牌司機的感染源至此總算有了交代!不料二月二十日又爆出確診第二十四例,是一位並無出國史的六十多歲退休婦人,感染經過尚未查清,次日即傳出她的家人小女兒與外孫女也都中鏢,可見這種病毒是何等猖狂!所幸我們多位防疫官員,盡心盡力,不眠不休為國人健康把關,阻擋境外病毒,杜絕境內病源。我們應該給他們按個 「讚」!向他們表逹崇高的敬意!防疫工作自早到晚一刻都不能停,防疫官員的辛苦,可想而知,現在更令他們 頭大的是第十八例卻出現無症狀感染。這名確診者是隨同家人由香港轉機前往義大利 自由行,他的父母及哥哥共三人都己確診,並於二月六日居家隔離,只有這小兒子並無異狀,但身上所感柒的病毒卻與他的哥哥一樣高,有關當局在二月十六日宣布他也 是確診者。目前檢疫方法,自國外入境我國人士,除須經過快速掃描,篩檢有無發燒 的情況外,都須要據實填寫一份「健康聲明書」,由中、港、澳前來者,更須加填一份「居家檢疫通知書」詳細填報入境前十四日内有無去過中、港、澳等「新冠肺炎」流行地區?與那些人接觸過?拒絕或填報不實,要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另外 行政院認為目前疫情嚴 重,一些與疫情有關人士被防疫機構宣布應「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仍到 處「趴趴走」,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立法院於109225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提高處罰規定,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避免疫情擴大。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原係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防疫工作不只是政府要努力實施,更需要人民的同心協力的配合,千萬不可我行我素,不守法律秩序,使政府的防疫工作打了折扣!

 

備註:

一、本文登載日期為10932日,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

二、本刊言論為作者之法律見解,僅供參考,不代表本總臺及法務部立場。

 

---(本文轉載109年法務部〈法律時事專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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