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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20 政風電子報第95期

政風電子報第95期

◎廉政新聞— 廉政署強力要求政風防杜監所弊端
     法務部廉政署為強力要求監所政風防杜再發生黑牌雜役等弊端,於102年10月28日上午,假臺中市政府會議室召開「提升矯正機關廉政效能策進會議」,各矯正機關政風機構主管共計41位與會,研商「如何防杜監所管理弊端以型塑監所組織文化新氣象」,以積極的態度推展廉政業務,協助改善監所文化風氣,發揮政風機構有所有為廉能作為。 
本會議主要聚焦在監所過去被詬病之諸多弊端,如違禁物品流入戒護區、黑牌雜役、潛藏或結構性貪瀆犯罪、利用合作社或採購夾帶違禁物品、特別接見過於浮濫、不當使用械具與體罰凌虐、累進處遇考核與假釋審查作業不公等,以中心議題方式,要求各政風室提出解決方案。 
朱署長認為監所弊端來自不良之組織文化,經媒體一再批露,已到了勇於改造的時候,廉政署所屬之政風體系扮演著組織文化改造催生和執行的角色,並將廉政署目前推動中的「廉政新構想」的「行動政風」帶進監所,就各項弊端研究導正及考核之方式,逐步型塑新的組織文化。 
最後,朱署長指示,各矯正機關政風機構應善用各項會議場合對監所內部宣導「廉政新構想-以民為本」及行動政風等政策,尋求機關內部支持,並以實踐重於空談,及具體落實為基本原則,就中心議題討論結果,規劃具體工作內容,督同各矯正機關政風機構落實執行,以提升廉政效能。
----摘取自法務部廉政署全球資訊網----

◎上網遇到色情,千萬別亂傳!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幾天前本地各大報都大幅報導:臺灣、大陸、香港、澳門的警方,最近聯手執行一項代號為「天使行動」的專案,共同打擊各自境內由喪心病狂者所架設的殘害兒童的色情網站。上月底統計同步掃蕩的成效,大陸公安在江蘇地區破獲兩個網站,逮捕嫌疑人犯共達一百八十四人成績居首;我國警方查獲四十五人居次;其他是香港查獲十九人、澳門一人。掃蕩行動,未來將邀請泰國、英國、法國、日本、阿根廷等20多個國家加入擴大執行,還我們一個清淨社會!
    這次「天使行動」的成功,應該歸功我國公益團體的「台灣展翅協會」。該會在六年前即默默盯住這些不法網站,去年八月間發現為害兒童的「拯救天使」、「呦吧論壇」二個色情網站。網址架在美國境內,用的卻是簡體中文,為躲避查緝,經常更換網址,乃將具體資料通報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美方查出這兩個網站都是匿居大陸江蘇一位楊姓男子所架設,便將查得資料,透過國際刑警組織轉交給大陸的公安單位。
    大陸公安在今年五月間,就將為首的楊姓站長逮捕,進而查出楊某是以會員制方式非法經營色情網站,加入為會員者若付出人民幣四百元(近台幣二千元)就是VIP終身會員,可以分享、交流兒童猥褻、裸露性器官和性交的照片、影片,和看到更多的「勁爆」圖片與影片。會員人數已超過百萬,遍布全球一百二十國的華人社會,臺灣的會員就多達萬餘人,並擁有七名「版主」。乃將情資提交刑事警察局,促成此次共同打擊色情犯罪的行動!
    刑事警察局在上月中旬會同各地警察局,兵分多路搜索三十八名會員與七名「版主」家中電腦,查獲大批兒童與少年的淫穢照片和影音資料。並在南部一名陳姓會員的電腦中,發現貯存多達數萬張兒童色情圖片,經過仔細查對陳男自拍的照片,查出他在多年以前,即對一位唸國小的男童性侵,持續至今未有間斷,目前男童已是國中三年級學生,仍然無法擺脫陳某的魔掌。這次行動槓上開花,無意中救下這名長期受到性侵的少年。此外,還查出十多名少年,由於好奇心作祟,將這些在網上看到、收到的不堪入目淫照、圖片,在網上張貼散布;也有人傳給同好分享。目前警方已分別將涉案人犯,按年齡報請管轄的少年法庭處理,或移送檢察官偵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這裡不去談論這些嫌犯未來面對的是那些刑事責任?只聊聊目前我國刑法以及刑事特別法上有關保護兒童、少年的措施:網路上兒童色情照片與影片的泛濫,雖然不能斷定是直接侵害兒童權益的元凶,但間接是會刺激那些心理不正常的色情狂、戀童癖者對兒少性侵的動機與誘因,這是不能否認的事實。所以相關法律,不只是對直接侵害兒少心身者施以重懲,即如間接為害,也不會輕易放過,以維護社會安寧秩序!
    目前家庭擁有電腦非常普遍,多花一些上網費用就能悠遊網路世界;具有上網功能,功用等同小型電腦的智慧型手機也日漸流行!閒來無事上網逛逛,是許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網路上千奇百怪什麼都有,有心想看些會令人想入非非的色情圖片與鏡頭,不是難事。上網者若只是止於觀看,對於看看的養眼行為,法律倒沒有處罰的規定,如果看了以後還想有進一步動作,不問動作是大是小,都得有接受刑事處罰的準備,因為這些網上色情圖片或影像,都是法律不容許散布、播放的,如有進一步動作,就是以身試法。若鎖定兒童或少年作為對象,讓自己演出一場真人模仿「秀」,這輩子大好前程,也就被自己玩完了!
    不要以為兒童或少年缺乏人生經歷,單純好欺,不用多費功夫便能輕易讓其就範。有這些妄念的人,可就大錯特錯了!因為現行法律對於兒童或少年的保護無微不至,兒童或少年受到不法侵害,便會引起許多人關注,惡行馬上曝光。這名惡狼性侵少年多年,犯行一直沒有被揭發,倒是少見。原因可能與少年不知向外界求援有關。若非這次「天使行動」,不知會被侵害到何時?可見對於兒童或少年,免受性侵害的宣導,有待加強。
    一般所謂「性侵」,指的是對他人作出性侵入的行為。刑法分則第十六章訂有「妨害性自主罪」專章。按犯罪情節,定有不同的處罰條文,其中情節最重大的便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的強制性交罪,犯罪要件是指:「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所謂性交,不是單指男女性器的接合,依同法第十條第五項的立法解釋:凡是非基於正當目的,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以及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的行為,都是性交。這罪的法定本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性交的對象是未滿十四歲的男女,便成立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最輕就得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一罪一罰,性侵幾次就是犯罪幾次,刑期累積起來是相當驚人的!
陳姓男子性侵兒童,是根據他自拍的不雅照片而查獲。這拍攝性交或猥褻畫面的行為,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也得處以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些在網上得到猥褻畫面的少年,自己觀看以後隨手傳給同好分享,這在刑法上稱作「散布」,散布行為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總而言之,在網上看到那些養眼畫面,千萬不可作出進一步的動作,否則警察很快就會找上門!
----(本文轉載自102年9月11日法務部〈法治視窗〉網頁)----

◎資訊安全宣導—您的密碼夠不夠安全?
    在資訊發達的今日,人們的日常生活跟資訊的關係也越來越密切,我們每天所要使用的密碼也越來越多,多到我們可能都記不住。以前可能只要用簡單的幾個數字就可以應付,但因密碼被破解的案例越來越多,很多系統已要求使用者採用複雜度高的密碼,以確保安全。
  但是,即使系統要求如此嚴謹,仍然常發生密碼被破解的危安事件。近日報載:閩南語天后江蕙的gmail信箱不止一次遭到不明人士企圖登入,顯見駭客的非法入侵行為,至今仍是常常發生。
  小潘看到這則新聞,直覺密碼不是都由自己設定的嗎?怎麼會被人家知道?這個疑問放在心裡多日,趁著與司馬特老師下午茶的機會提出。司馬特老師表示:一般人以為系統設定密碼就萬無一失,實際上這是太樂觀的想法;Intel公司做過實驗,一組由數字及字母組成的6字元密碼,在短短的1.18分鐘就可以被破解。
  小潘聽完立即問道:如果把密碼設長一點,是不是比較安全?司馬特老師接著回應:美國科技網站Ars Technica曾經做過實驗,發現就算密碼以加密的雜湊形式呈現,駭客利用暴力攻擊法,仍可在1小時內破解超過1萬筆的密碼。那麼要怎麼樣才能設出一組較為安全的密碼呢?Microsoft建議使用者,在建立密碼時,應該注意它的強度,也就是讓它不容易被猜到或是被破解,最好是電腦的所有使用者帳戶都使用強式密碼。強式密碼在設定時,要注意以下幾件事:密碼的長度至少要有8個字元,且不能包含使用者名稱、真實姓名或公司名稱,也不能包含完整的單字,與先前用過的密碼也要完全不同。除了強式密碼外,Microsoft也建議可以用強式複雜密碼,它除了跟前述強式密碼一樣的條件外,密碼的長度要在20到30個字元之間,而且最好不包含文學或音樂作品中的常見詞句,以及字典中的詞句。
  小潘聽完司馬特老師的說明,隨即想到曾在網路看到單因素認證及雙因素認證,一直弄不懂是什麼意思,便把這個問題也順便提出。
  司馬特老師接著說明,大部分的入口網站採用單因素認證,當使用者需要取得資源或登入系統時,網站會提示用戶輸入帳號和密碼。系統採用加密方式,將帳號和密碼傳送到伺服器端進行比對,其中帳號用來辨識使用者的身分,密碼就是所謂的單因素認證;如電子郵件、線上遊戲等系統的登入機制都屬於這種單因素認證。雙因素認證則是結合使用者所知道的「內容」與所擁有的「物品」兩種因素,作為身分識別之用,當使用者通過此兩種因素認證時,就能登入應用程式或網站;其中使用者所知道的「內容」,包括密碼和身分證號碼等,而所擁有的「物品」則是指動態密碼卡、IC卡、磁卡等。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雙因素認證,即是銀行或郵局的自動提款機,使用者到提款機前,必須先插入提款卡,此即為使用者所擁有的物品,再輸入個人所設定的密碼,此即使用者所知道的內容,兩項認證都要同時通過,才能存取帳戶的款項。
  隨著網路的發達,個資外洩所造成的盜刷事件也層出不窮,但是民眾透過網路銀行、行動銀行進行繳費、轉帳的頻率也越來越多,而且已成為習慣,為了避免個人資料因為使用網路服務而外洩,於是有銀行業者推出網路銀行簡訊動態密碼確認機制,作為線上交易時的安全機制。簡訊動態密碼的服務,是當客戶透過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進行特定交易時,系統就會自動發送一封內含6位數交易驗證碼的簡訊到客戶所登記的手機號碼中,客戶必須在交易過程中,輸入該組6位數交易驗證碼,才能完成交易驗證。這樣的防護機制是為了確保該筆交易是由客戶本人進行而非遭他人盜用,以確保客戶的交易安全性。
  小潘聽了司馬特老師的一番說明,對於密碼的安全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最後,司馬特老師還是語重心長地做了結論:由於資訊科技的進步,各種維護資訊安全的技術不斷被研發出來,但是維護密碼的安全至少要做到兩點:不同的網路系統要有不同複雜度的密碼、不要在所有系統上使用同一組密碼。
----摘取自法務部調查局清流月刊102年11月版----

◎常見詐騙案例犯罪手法及預防方式—於知名服飾網站購物小心分期付款詐騙
    於網拍平台購物慘遭詐騙事件時有所聞,經統計國內知名網拍平台,發生「ATM解除分期付款詐騙」及「假網拍詐騙」案件數第一名,均為*天拍賣,呼籲經常於網路購物的消費者應提高警覺。 
    高雄從事工程師的林先生(72年次),先前在網站購買不到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的行動電源,原以為交易一切順利,但10月17日晚間卻接到來電顯示+號、自稱*天拍賣賣家的電話,表示因便利超商店員刷錯條碼,造成誤設12期分期扣款,對方表示要傳真通知臺北郵局的值班人員,沒多久即有自稱郵局人員來電,要求林先生至最近的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先輸入郵局代碼,再輸入帳號123456789,轉帳299元,然後要求林先生查詢餘額,確認未遭扣款。但此時歹徒改口,指責林先生因操作錯誤,資料卡在ATM,將協助其將存款轉移到所謂的「安全帳戶」。林先生又開始依照歹徒指示,提領10萬元現金至統一超商購買遊戲點數,並將序號密碼一一告知對方,接著歹徒又問出其他銀行帳戶,再花10萬元購買遊戲點數。隔日上午歹徒再度來電,要求他將帳戶裡的錢清空,將錢匯到「安全帳戶」內,於是他前前後後匯出140萬元至歹徒提供的指定帳戶裡,直到傍晚自己越想越不對勁,經旁人提醒才猛然驚覺自己已經遭到詐騙,趕緊出      面向警方報案。 
    根據統計102年10月1日至28日,於*天拍賣發生的詐騙案件數多達410件,其中又以ATM解除分期付款為大宗,警方呼籲網路商家除消極被動於網站向客戶宣導外,應積極加強防駭措施,以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確實保護客戶資料安全。自動櫃員機絕對沒有解除分期付款設定的功能,就算誤設分期付款也不會有帳戶遭到不斷扣款的問題,接獲類似電話務必自行去電向銀行查證,以免掉入詐騙陷阱,有任何與詐騙相關的問題,亦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
----摘取自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廉政歷史小故事—內舉不避親的秦檜、張居正
    北宋太宗時舉行科考,當時宰相李昉的兒子李宗諤、副相呂蒙正的弟弟呂蒙亨和鹽鐵使王明的兒子王扶,三人憑實力一路過關斬將,最後廷試也錄取了。但是當宋太宗看到他們三人的名字時,略思一會後說:「他們都是權貴子弟,和那些出身寒微的人競爭,並不合適;即使是靠真材實料考取的,人們也會說我對大臣們有所徇私…。」於是把他們三人的名字劃去。 
    同樣情形在南宋高宗時,宰相秦檜就毫不避諱的讓自己兒子秦熹、孫子秦熉,先後當上狀元。而宋高宗則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尤有甚者,明朝著名宰相張居正,他的六個兒子,竟也先後高中進士,其中長子、三子是先後狀元,二子則是榜眼。據說其兒子不過是平庸之輩,完全是靠父親提點幫忙的,所以後世特別稱這種是以野鳥為鸞鳳的欺君行為。 
    我們相信,因為沒有特權徇私,才造就北宋初年的興盛;相反的,南宋開國之初,即小人當道,官箴盡蕪,以致一直積重難反,內憂外患,並馴致亡國。
----摘取自交通部反貪ING宣導網站----

◎廉政警示站— 法務部廉政署與新北地檢署共同偵辦新北市環境保護局技士陳○○涉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案
      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共同偵辦新北市環境保護局(下稱新北市環保局)廢棄物處理規劃科技士陳○○涉嫌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案,於102年11月6日上午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卓俊吉指揮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前往新北市環境保護局將陳○○帶回詢問,全案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陳○○坦承犯行,檢察官命新臺幣(下同)5萬元具保。 
緣陳○○於100年3月22日,偕同新北市環保局另一名技佐曾○○,共乘公務車前往○○砂石場後,由陳○○進入該砂石場之辦公室內,憑藉其權勢,以該場遭檢舉空氣污染,將處20至30萬元罰鍰,開立新北市環保局稽查紀錄為由,持向該場負責人鄭○○勒索2萬元,鄭○○因畏懼陳○○之恐嚇,於翌日親自將2萬元交付陳○○,陳○○收受後,應鄭○○之要求,當場重新開立○○砂石場無違反空氣污染之證明書,並由鄭○○簽名,保證不受裁罰後離去。
----摘取法務部廉政署全球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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