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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7-24 政風電子報第173期

陸委會設立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提醒赴(經)或在港國人注意風險

日期:109/07/10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表示,日前「港版國安法」及該法第43條實施細則生效施行,其罪行定義模糊,規制對象及範圍無遠弗屆,不分國籍及地域,嚴重威脅國際及在港人士人身自由及安全,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切。因此,陸委會於官網設立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說明政府立場及可能風險,提醒國人欲轉機或赴香港旅遊、就學、就業、經商前,「停」、「看」、「聽」並提高警覺。
 
陸委會表示,政府將密切關注香港情勢發展,進行風險評估,適時向國人揭露相關資訊,並強化駐館急難救助機制及應處配套措施。國人如赴港澳,請至本會官網「為民服務」項下「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填載基本資訊;赴港澳如遭遇緊急問題,可撥打本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香港(852-61439012)、澳門(853-66872557),辦事處將提供國人相關協助。
 
 
----摘取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消費資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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