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系統推動初期,本總臺之安全管理係由民航局協助建置,直至民國99年,依據國外專家評估與建議,改由總臺自行建置與管理,民航局則轉為督導機關。
113年迄今:
總臺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實施計畫
1.依據民航局「飛航服務安全管理系統(SMS)查核評量表」修訂
2.滾動檢討43個安全管理評量項目,持續提升成熟度(PSOE)及實施成效
3.積極推動安全文化,鼓勵主動通報作業風險
4.持續監控關鍵績效指標
104至112年:
總臺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實施計畫
總臺安全管理持續進步與提升
1.參考國際飛航服務組織(CANSO)文件訂定安全管理實施計畫
2.滾動檢討33項安全管理項目實施情形
3.持續推動安全文化
4.因應組織改造,安全管理事務由安全計畫室負責
99-102年:
總臺飛航服務安全管理建置計畫
總臺開始主動管理
1.建立飛航服務安全管理系統(SMS)
2.擬定安全政策
3.訂定SMS相關文件
4.執行內部符合性查核
5.成立安全辦公室
6.建立安全管理3層級控管機制
7.完成ICAO第1至4階段之SMS系統建置
92-98年:
民航局飛航服務安全管理系統
總臺屬被動角色
1.民航局對總臺執行各項查核
2.外聘顧問公司,協助民航局SMS建置並進行差異分析,釐清Regulator 與 ANSP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