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名稱 | 簡介 |
---|---|---|
一 |
機場管制 |
掌握機場內及機場附近的航機動態。 |
二 |
近場管制 |
管制機場附近剛起飛及準備要降落的航機。 |
三 |
區域管制 |
管制飛行高度高於兩萬呎的航機。 |
飛航管制服務簡稱航管服務,由管制員在航機飛航途中,利用雷達及各項自動化裝備,以及無線電等陸空通信傳遞資訊,引導航機安全、有序、便捷地飛航,可分為機場管制服務、近場管制服務及區域管制服務等三種。
機場管制
執行單位為設於各機場內的塔臺,管制員以目視的方式,掌握機場內及機場附近的航機動態,並以無線電提供航機起飛、降落、滑行等導引及管制服務。
飛航服務總臺分別於臺灣桃園、松山、高雄等國際機場及豐年、金門、馬公、恆春、北竿、南竿、綠島、蘭嶼等國內機場塔臺提供本項服務。
近場管制
執行單位為近場臺,主要任務是管制機場附近剛起飛及準備要降落的航機,讓航機得以在機場附近較為擁擠的空域內取得安全的間隔,以順利爬升及下降高度。相較於塔臺管制員可目視機場場面及航機動態,近場臺的管制員則是利用雷達螢幕及無線電掌握航機位置及飛行高度,引導航機飛行。
飛航服務總臺分別於北部飛航服務園區(桃園)設有臺北近場管制塔臺、於南部飛航服務園區(高雄)設有高雄近場管制塔臺提供本項服務。
區域管制
執行單位為區域管制中心,主要管制飛行高度高於兩萬呎的航機。不論是離場、到場還是過境臺北飛航情報區,當航機的航程超過臺北飛航情報區的空域範圍時,就要由區域管制中心與相鄰飛航情報區的管制員透過管制權責交接管的方式,讓飛航管制服務隨著航機的飛行延續而不間斷。如同近場管制一樣,區域管制的管制員也是利用雷達螢幕及無線電,掌握航機位置及飛行高度。
臺北飛航情報區係由設於北部飛航服務園區(桃園)的臺北區域管制中心提供本項服務。
危機應變
飛航管制員除對飛機提供一般性的飛航服務外,當飛機遭遇惡劣天氣、鳥擊、機械故障、油量不足、目的地機場因故無法降落而須轉降至臺灣,以及機上乘客身體不適等,飛航管制員都必須應變處理。尤其是機械故障、油量不足或乘客身體不適等情形,飛航管制員會立即排除其他航情,給予優先權;或視其需求,即時將飛機需協助的資訊轉給其他支援單位以爭取時效,讓飛機降落後,立即獲得需要的支援。
下面影片就是飛航管制員遇到狀況時的因應作為跟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