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Menu

開始申請

  1. 同意需知
  2. 資料填寫
  3. 申請完成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首長信箱使用說明

親愛的朋友,您好!
歡迎您來到本總臺首長信箱留言。為了提升行政效率,請您填寫前詳讀以下使用說明:
1.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人民陳情以書面為之者,包括電子郵件及傳真等在內,應載明具體陳情內容、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未提供上述資料將不予處理,本資料將提供承辦人參考辦理。
2.有關您陳情的案件,本總臺將於收件之次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回復。特別說明,本總臺不處理無具體內容、未具建設性批評、個人情緒抒發意見、謾罵或不雅言詞、新聞轉載等案件。
3.請您提供正確的個人基本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地址與電子信箱等),以利系統有效寄發確認信、案件編號與回復處理結果,若您未於7個工作日內完成驗證,將刪除案件資料如未填具真實姓名或相關資料,因而引發之法律責任,當事人應負全責。
4.您所填寫的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蒐集、處理及合理利用,請您確認並詳閱本總臺「隱私權保護政策」。
5.系統自動發送「確認信」機制乃為確認您所提供之電子信箱無誤並防止遭他人冒用,如您於案件反映後,未收到確認信,請查詢您的電子信箱垃圾信件並進行確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