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Menu

採購公告

110-111年度松山機場跑滑道嵌入式燈具與手孔整修之開口叫修案
110-04-08 點閱率:250
【標案案號】A1100183TP019P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標案名稱】110-111年度松山機場跑滑道嵌入式燈具與手孔整修之開口叫修案
【機關代碼】3.15.6.50
【機關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單位名稱】臺北裝修區臺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原公告日】110/04/08
【公告日】110/04/08
【截止投標】110/04/14 17:00
【開標時間】110/04/15 10:30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86 勞務類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894000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N
【押標金額度】
【聯絡人】王金誠
【電子郵件信箱】cheng168@anws.gov.tw
【聯絡電話】02 87702602
【傳真號碼】02 25031454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開標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飛航服務總臺臺北裝修區臺會議室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
【文件代收費】5
【系統使用費】20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後續擴充】否
【辦理方式】自辦
【廠商資格摘要】(一)基本資格 :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電氣技術顧問團體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需符合「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相關規定)或甲級電器承裝業,並具備相關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未受停業,目前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予採購情形之處分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附加說明】[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標案之招標文件酌收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飛航服務總臺臺北裝修區臺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松山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2.本案之維修(整修)範圍位於松山機場管制區內,其施工作業規定皆不同於一般工程,建議廠商至現場詳細勘察估算,若廠商不克前往現場勘察,將視為廠商已對全部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皆充分瞭解且完全滿意而參與投標,若日後履約期間造成機關或廠商之一切損失,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本標案擇訂於110年04月15日上午10時30分整假飛航服務總臺 臺北裝修區臺會議室開標,未派員或逾時到場均視同未派員到場,放棄說明及議(比)價及減價權利。 4.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上午10時00分前到達機關(飛航服務總臺,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大門外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 5.投標商請攜帶身分證件、投標廠商報到單與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不需檢附)等相關文件參與開標。 6.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