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文號:飛航服務總臺113年4月26日航業三字第1130002903號函修正
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下稱本總臺)相關航空氣象資料之收費,依據本費率表規定辦理。
二、 凡與本總臺簽定氣象學術研究合作或氣象服務合約者,依合約辦理。
三、 純學術研究或氣象調查且不做營利行為之機關、團體或學校具公函證明者,得減收或免收。
四、 本總臺所提供之氣象資料僅限申請人或單位參考,不做任何證明。
五、 本表中各類資料所需之錄存媒體(光碟片),由本總臺提供,不另外收費。
六、 表列各項收費金額均不含郵資。
七、 表列以外航空氣象資料之供應,依其內容另行協議收費。
八、 本總臺官網另免費提供以下資料:
(一) 民國一百零二年起各民航機場氣象報文歷史資料:請自官網首頁/便民服務/03 資料開放項下取得。
(二) 民國九十四年起各年度航空氣候年報電子檔,該年報資料涵蓋各民航機場全年航空氣象摘要表、地面氣象要素、風向風速、能見度和雲冪高等統計資料:請自官網首頁/業務宣導/02 出版品項下取得。
資料類別 | 資料內容概要 | 計價單位 | 金額 (新臺幣,元) | 供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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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氣象要素 (部分項目) |
逐時 | 每站單項一年及以下 | 200 | 光碟片或電子郵件擇一 |
2.一般氣象要素 (全部項目) |
逐時 | 每站每年 | 1,200 | |
3.一般氣象要素 (逐日統計) |
逐日 | 每站單項五年及以下 | 200 | |
4.一般氣象要素 (逐月統計) |
逐月 | 每站單項一至五年 | 200 | |
5.桃園機場都卜勒 氣象雷達資料 |
依掃描策略 | 每片(至多容納4.7GB) | 20,000 | 光碟片 |
附註: |